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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兴国县启动水保工程质量与安全运行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5-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针对入汛以来降水较多,特别是近期兴国县出现的特大暴雨强降水天气,给全县造成较为严重洪涝灾情,为了确保水保工程安全运行发挥功效,近日,兴国县水保局及时启动了水保工程质量与安全运行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的内容与时间:2013年度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各类工程和2014年度已竣工验收的各类工程,必须在6月20日前整治、维修到位,确保安全运行,发挥功效;2014年度目前正在施工的工程,必须在6月5日前竣工、整治到位。整治的要求与措施。全面普查,整改到位:各施工单位(个人)应立即对自己所承建的各类工程开展现场巡查,对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应采取补救措施加以整改;对在建工程必须按工程设计要求、质量要求、工艺要求抓紧组织施工建设。凡未达到质量、安全要求的工程不得申请验收;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如有工程质量问题、整治修复不到位的,将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并取消下年度承包施工资格;建章立制,有效监管:各施工单位(个人)要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安全施工操作规程,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依法承担安全民事经济责任;各施工单位(个人)要坚决服从业主单位和工程技术督导员及监理单位的调度管理,自觉主动接受并落实工程建设中的各项整改措施;水保项目区的乡(镇)水保员近期要全面对近年来水保工程运行的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县水保局规划治理股报告;局规划治理股要强化监管责任落实,抓好经常性的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应第一时间研究整改方案,督促施工方落实整治措施,局水保工程竣工验收组对已申请验收的工程,如发现质量不达标,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不得开展现场验收,未经验收的工程一律不得结算。
    江西兴国县水保局 吴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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