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兴国水保工程有“守护神”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8-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巩固治理成果,落实管护责任,充分发挥治理效益,兴国县以“四举措”加强2014年度水保重点工程鼑城项目区封禁治理。一是明确管护人员。经项目区乡村两级推荐和县水保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明确了6条小流域5个乡镇29个村的60名村级水保管护员。二是明确管护责任。县水保局与各水保管护员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范围、责任、义务等。要求认真管好管护范围内的水保林、经果林、封禁治理等生物措施及拦砂坝、塘坝、谷坊、蓄水池等工程措施,增强管护意识,做一名水保生态环境保护的“守护神”。三是明确管护报酬。各管护员管护费为每年760元,五年共计3800元。由县水保局根据每年考核结果,逐年发放。四是明确责任主体。项目区所在村委会为封禁管护责任主体,县水保局对封禁管护工作进行指导。
江西兴国县水保局 钟和演供稿 詹燕宁审核
江西兴国县水保局 钟和演供稿 詹燕宁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