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贯彻执行情况专题调研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8-3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调研组在伊金霍洛旗项目现场实地查看
从7月底开始,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水保局分别对乌审旗、伊金霍洛旗、准格尔旗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展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乌审旗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京津风沙源项目区、水土流失监测站点、乌兰陶勒盖铁路集运站返还治理项目、中石油苏里格东区天然气开采项目;伊金霍洛旗的月牙树库区返还治理项目、曼斋庙返还治理项目、掌岗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汇能集团尔林兔煤矿水土保持工作;准格尔旗的圪秋沟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木独塔拉返还治理工程、新建铁路巴图塔至点岱沟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听取了相关旗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情况的汇报,并分别召开了座谈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明指出,近年来,鄂尔多斯市严格执行了《水土保持法》,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大力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积极开展了水土保持返还治理工程,按计划完成了各类国家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任务,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调研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对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水保意识,特别要注重对人为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进一步加强水保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要突出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把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同发改、水务、林业、农业、环保、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要加大治理成果的保护力度,水土保持治理要同当地农牧民的利益紧密结合。
市水保局马振纲局长在调研中指出,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以“发展产业、打造精品,建设民生水保”为抓手,努力开创新常态下水土保持工作转型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