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平县2013年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通过辽宁省水利厅阶段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8-3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8月18-19日,辽宁省水利厅专家验收组对建平县2013年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验收组采取外业和内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首先对坡耕地治理工程进行了实地查勘,并对罗福沟乡于杖子、建平镇胡家店、昌隆镇新发工程区完工图与实地用GPS进行比对;对内业管理工作,听取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汇报,查阅坡耕地项目的自验报告、项目前期、计划管理、监理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建设管理与管护责任落实情况、质量监督报告等档案材料。经质询和讨论,验收组同意建平县2013年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中央资金1000万元对应的建设任务通过阶段验收。
2013年8月建平县完成了《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辽宁省建平县建平罗福沟昌隆项目区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2013年9月,朝阳市发展改革委以朝发改发〔2013〕620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2013年9月22日开始公开招标,10月21日工程正式开工,2014年4月25日完工,5月开始试运行。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建立严格保证机制。水保局工作人员与监理单位通力合作,始终坚守工地,旁站监督指导工程实施,对不合格工程绝不姑息迁就,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真正做到工程高标准、高质量,让上级领导满意,接收单位满意,广大群众满意。中央资金1000万元对应的建设任务全部完工,共完成坡耕地治理面积540.01hm2,新修作业路26.5km,动用土方147.15万m3,完成总投资1045.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0.00万元,省投资10.00万元,县投资35.00万元)。
本项工程的实施,可使土地资源潜力得到有效开发,资源利用率大幅提高,各项治理措施实施后每年可减少土壤流失量2.06万吨,增加蓄水量57.34万m3,可增加产值469.8万元,人均收入由原来的9255元提高到10401元。工程建成后水土流失大大减少,保水、保土、保肥能力增强,减少土地劳动率,增加土地产出率,为农民增产增收奠定了良好基础。
通过这次验收,建平县进一步提升了对项目规范管理的认识,对内业管理和外业工程的整体水平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平县水利水土保持部门将不断总结经验,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更好地发挥效益。
建平县水土保持局 牛志强 陈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