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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对巴彦淖尔市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圆满结束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9-1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5年9月8日~9月11日,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水政监察总队、巴彦淖尔市水土保持监察大队和旗县区水土保持站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该市境内的乌拉特前旗西沙德盖钼矿石采矿技改项目、内蒙古太平矿业有限公司浩尧尔忽洞金矿新增660万吨项目等4个厅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督查组每到一个生产建设单位,首先查看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在听取生产建设单位的汇报后,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本次被检查的项目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水土保持恢复治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治理程度没有完全达到水土保持治理要求;二是2个生产建设项目没有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三是生产建设单位均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督查组要求建设单位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植被建设,必须按照《水土保持法》的要求,依法实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各项防治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必须聘请有资质的水保监理、监测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必须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凡已达到设计水平年的生产建设项目,要及时申请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否则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被检查的生产建设单位如不按期整改,将进行行政罚款、通报等处理。
    此次督查引起了生产建设单位领导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视,表示将按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尽快整改;按照水保设施验收要求,认真开展内外业工作,及早进行水土保持竣工验收。
    巴彦淖尔市水土保持局   乌云苏亚拉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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