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机遇 改革创新 谱写“美丽湟中”建设新篇章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10-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年来,青海湟中县水土保持工作紧紧抓住新《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的契机,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青海省创建生态文明先行区的总体要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取得了全面发展。
一是全民水保意识明显增强。近年来,湟中县以学习宣传新《水土保持法》为重点,继续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进水土保持进机关、进学校、进工矿(企业、项目)、进乡村等“水保四进”活动,强调了“水利系统率先学好《水土保持法》,率先落实《水土保持法》”,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全民知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参与违法监督的热情大大提高。
二是预防监督工作逐步规范。近年来,该县坚持在源头上预防,全面落实了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责任制度;针对实际情况,以工业园(开发)区、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等“三类”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落实情况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了监督检查和整改;坚持“在管理中实施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有效促进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三是重点流失治理稳步推进。全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作坚持了“四个注重”:注重前期工作;注重综合效益;注重科技创新;注重建设管理。2009~2014年期间,全县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3.59平方公里,其中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191.84平方公里,退耕还林(巩固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治理11.75平方公里;完成总投资15151.50万元(总投资中中央投入11529.49万元,占总投资的76.10%)。
“十二五”期间,湟中县水利水保部门积极调整思路,明确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扎实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把水土保持工作确立在主动服务“美丽湟中”建设中提供优质水土资源支撑和良好生态环境保障作为突破口,在具体落实中,通过水土保持特有的小流域综合治理,以坡改梯为重点,以造林种草为纽带,以科学管理为手段,工程、生物、耕作三大措施合理配置。已实施完成的西纳川流域、湟中县拦隆口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项目及正在实施的共和流域措施一次到位,质量一次达标,全面治理不留空白,水保生态建设的规模化效应显现,为新农村建设和改善人居环境提供了良好的生态基础。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李万全
一是全民水保意识明显增强。近年来,湟中县以学习宣传新《水土保持法》为重点,继续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进水土保持进机关、进学校、进工矿(企业、项目)、进乡村等“水保四进”活动,强调了“水利系统率先学好《水土保持法》,率先落实《水土保持法》”,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全民知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参与违法监督的热情大大提高。
二是预防监督工作逐步规范。近年来,该县坚持在源头上预防,全面落实了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责任制度;针对实际情况,以工业园(开发)区、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等“三类”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落实情况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了监督检查和整改;坚持“在管理中实施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有效促进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三是重点流失治理稳步推进。全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作坚持了“四个注重”:注重前期工作;注重综合效益;注重科技创新;注重建设管理。2009~2014年期间,全县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3.59平方公里,其中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191.84平方公里,退耕还林(巩固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治理11.75平方公里;完成总投资15151.50万元(总投资中中央投入11529.49万元,占总投资的76.10%)。
“十二五”期间,湟中县水利水保部门积极调整思路,明确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扎实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把水土保持工作确立在主动服务“美丽湟中”建设中提供优质水土资源支撑和良好生态环境保障作为突破口,在具体落实中,通过水土保持特有的小流域综合治理,以坡改梯为重点,以造林种草为纽带,以科学管理为手段,工程、生物、耕作三大措施合理配置。已实施完成的西纳川流域、湟中县拦隆口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项目及正在实施的共和流域措施一次到位,质量一次达标,全面治理不留空白,水保生态建设的规模化效应显现,为新农村建设和改善人居环境提供了良好的生态基础。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李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