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闻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在西宁市大通县开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宣传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04-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做好《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宣传贯彻工作,4月19日,青海省水土保持局、西宁市水保站、大通县水保站联合在大通县多林镇开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宣传活动。
    宣传当天,在人员密集地段悬挂宣传横幅和设置宣传展板,设置宣讲咨询台为农民解答水保法律法规和水土保持的有关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参加活动的群众一边领取宣传资料,一边驻足观看宣传标语及展板,一边认真听取现场工作人员的讲解,并不时对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同时还在西宁市水利局的精准扶贫村多林镇的下宽村村委会发放了宣传材料。活动中共发放《水土保持法》单行本、《水土保持知识问答》宣传单、宣传纸杯、宣传手提袋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
    整个宣传活动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进一步培养和提高了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和责任意识,倡导全民参与水土保持工作、重视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