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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县划定生态环境保护红线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07-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江西寻乌县扎实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工作,按照主体功能区划要求,确定生态功能分区,划定了城镇和耕地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重要湿地保护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保护区等生态红线,切实维护生态安全。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470平方公里,占寻乌县国土面积(2311平方公里)的62.80%。同时,切实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了禁止开垦陡坡地、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
    撰稿人:赣州市水土保持局  钟文锋 审核人:黄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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