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07-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6年7月5日下午,宜宾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杜紫平主持召开第125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市政府班子成员以及市发改委、环保局、水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宜宾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志刚同志对《水土保持法》进行了领学,对立法背景、基本概念、主要内容、适用范围等进行了详细地讲解。
杜紫平市长充分肯定全市近年来在治理水土流失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宜宾作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部分和川西南水源涵养地,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尤为重要。同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做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对《水土保持法》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严格执法,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力度,认真查处违法案件。三是要切实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强力推进“荒山裸坡”治理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切实把宜宾建设成为“宜山、宜水、更宜宾”的生态城市。
四川省宜宾市水务局李春来供稿 省水土保持局陈尚书核稿
会上,宜宾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志刚同志对《水土保持法》进行了领学,对立法背景、基本概念、主要内容、适用范围等进行了详细地讲解。
杜紫平市长充分肯定全市近年来在治理水土流失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宜宾作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部分和川西南水源涵养地,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尤为重要。同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做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对《水土保持法》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严格执法,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力度,认真查处违法案件。三是要切实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强力推进“荒山裸坡”治理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切实把宜宾建设成为“宜山、宜水、更宜宾”的生态城市。
四川省宜宾市水务局李春来供稿 省水土保持局陈尚书核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