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保康:《保康县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通过评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11-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湖北省保康县召开了《保康县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评审会。来自保康县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办、水务局、发改局、环保局、国土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以及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武汉分院等单位的代表共20余人参加会议。
2015年10月,保康县水务局正式启动《保康县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编制工作,并委托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武汉分院负责具体编制工作。经过深入调研,多番咨询论证,形成了本次评审的《保康县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其主要内容是系统调查、分析保康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存在问题,确定总体布局与目标,并分区拟定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布局,提出预防、治理、监测的近期和远期规划及具体工作任务,建立“十三五”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库以及实施计划和水土保持投资概算情况。
会议在听取编制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武汉分院所作的《保康县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项目汇报的基础上,组织与会人员进行认真讨论评议,原则同意《水保规划》通过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会议认为,《水保规划》响应国家、省市及保康县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需求,在对过去保康县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和总结的基础上,分析当前保康县水土保持工作现状和形势需求,以问题为导向,提出具有保康特色的水土保持规划内容,《水保规划》内容全面,分析合理,理念新颖,任务明确,技术路线清晰,操作性较强,《水保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康实际需求。
会议强调,《水保规划》编制是当前全省乃至全国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规划编制单位需结合此次评审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水保规划》,注重突出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使《水保规划》真正成为指导今后一个时期保康县水土保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成为保康县水土保持工作的行动指南和决策依据。
保康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