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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西州水保站对乌兰县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11-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根据《关于开展海西州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西水保〔2016〕10号)要求,海西州水保监督站联合乌兰县水保监督站对乌兰县境内的光伏、制盐、矿山等多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组查看了现场,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的汇报,并在现场召开了座谈会。检查中发现,多数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正在逐步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够按照“三同时”制度及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时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取得了一定的防治效果。但同时也发现,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对《水土保持法》的认识不够,水土保持意识淡薄,其中两家制盐公司未按水保法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有多家光伏项目虽然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但在投产运行前未及时开展水土保持专项验收。
    检查组对建设单位负责人耐心讲解了水土保持工作相关要求,同时针对检查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及时开展整改,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杨晓珍、海西州水保监督站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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