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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把农林开发纳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11-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江西省赣州市是典型的丘陵山区,也是适宜农林开发特别是脐橙、油茶、茶叶等经济果木林种植的重点区域。农林开发一直是赣州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难点。去年以来,赣州市以全国水土保持改革试验区建设为抓手,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新理念,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把农林开发纳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并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一是严守生态红线。市政府下发文件,各县(市、区)政府发布公告,明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江河源头区、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区、生态公益林区以及国省道、新建公路、铁路和主要河流两侧第一层山脊范围内进行山地林果开发,严格限制25度以上陡坡地和阔叶林占三成以上的林地进行林果开发。
    二是实行联审联批。建立健全山地林果规模开发联审联批制度,全面推行了山地林果规模开发水土保持方案登记备案制度。市政府还明确规定,山地林果开发须由所在乡镇政府和水保、林业、果业部门联合验收,经验收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达到生态建园标准的,财政及其项目管理部门才能按规定给予项目扶持和资金补助。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赣州市水保局组织编印《赣南山地油茶、脐橙开发水土保持实用技术指南》,并免费发放到乡村干部和开发业主手中。各县(市、区)水保部门坚持把监督管理寓于指导服务当中,每年组织农林开发水土保持培训,并实行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帮助开发业主优化开发建设方案,科学配置水土保持措施,同时加强开发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督促开发业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四是开展集中整治。2016年4月份以来,全市水保、林业、果业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山地林果开发水土流失行为集中整治,整改治理面积达到3万多亩。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2016年,赣州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山地开发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市水保局制定印发了《赣南山地林果开发水土保持技术规程》,同时,制定出台了《赣州市水土保持社会监督奖励办法》,对陡坡开发、毁林开发、无序开发和造成水土流失而不治理的农林开发行为举报有功者给予奖励。
    江西省赣州市水土保持局   张声林供稿  黄宝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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