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商报:福建南安:强化监督执法建设 筑起水保工作屏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11-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保护好青山绿水,加大执法监督是关键。
近年来,南安市始终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十二五”期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逐年提升,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未编报水保方案施工单位 最高可处50万罚款
南安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突出抓好预防保护、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权力,坚持以宣传为先导,以监督执法为抓手,强化开发建设项目方案落实监督管理,“三同时”(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制度得到落实,有效控制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为南安市的水土保持工作筑起有力的“执法屏障”。
据悉,“十二五”期间,南安生产建设单位共上报水土保持方案106个,其中2011年审批6件,2012年审批10件,2013年审批14件,2014年审批22件,2015年审批54件,水土保持申报率由原来的35%上升到98%;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674.4万元。检查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落实情况121次,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资金35625万元,建设截排水沟152公里,挡土墙8.5公里,绿化820亩,护岸护坡2.5公里,有效减少生产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
“下阶段,我们还将重点督促扰动地表、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及时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南安市水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水土保持法》规定,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应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对生产建设单位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擅自开工建设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 5年开展执法行动55次
自2012年以来,南安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5次,有效地保护饮用水源和沿溪、沿路、面城一重山的生态自然环境和景观。
在执法检查中,南安市水土办与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联合出动,开展以清理“五乱”(乱采、乱伐、乱垦、乱挖、乱倒)为重点内容,以执法检查为重点手段,以晋江流域、石井湾、主要公路两侧和面城一重山为重点区域,加大自然生态景观保护力度,坚决取缔无证采石取土,全面制止侵占河道和向河道倾倒弃土废渣和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
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上,南安市以“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为工作目标,组织人员参加省、泉州市的各项监督执法培训,配备了单反相机、电脑、航拍无人机等新设备。
此外,近年来,南安市水土办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不断加大水土保持政策法规的宣传。“十二五”期间,南安共分发《水土保持法图解》等各种宣传材料5000多份,编发短信、微信8000多条,悬挂宣传条幅150条,印发《水土保持简报》30期,各级主流媒体相继报道135条(次);组织水土保持培训会5次,依托基地学校面向中小学生宣传3000多人次。同时,通过邀请专家、召开《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会议等方式,向开发建设单位集中宣传和讲解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技术规范,切实增强业主单位防治水土流失的自觉性。
今年,水土办将以12月份水土保持宣传月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海丝商报 2016年11月14日 2版 本报记者 邹思敏 通讯员 黄振宇 陈素兰
近年来,南安市始终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十二五”期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逐年提升,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未编报水保方案施工单位 最高可处50万罚款
南安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突出抓好预防保护、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权力,坚持以宣传为先导,以监督执法为抓手,强化开发建设项目方案落实监督管理,“三同时”(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制度得到落实,有效控制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为南安市的水土保持工作筑起有力的“执法屏障”。
据悉,“十二五”期间,南安生产建设单位共上报水土保持方案106个,其中2011年审批6件,2012年审批10件,2013年审批14件,2014年审批22件,2015年审批54件,水土保持申报率由原来的35%上升到98%;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674.4万元。检查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落实情况121次,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资金35625万元,建设截排水沟152公里,挡土墙8.5公里,绿化820亩,护岸护坡2.5公里,有效减少生产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
“下阶段,我们还将重点督促扰动地表、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及时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南安市水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水土保持法》规定,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应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对生产建设单位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擅自开工建设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 5年开展执法行动55次
自2012年以来,南安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5次,有效地保护饮用水源和沿溪、沿路、面城一重山的生态自然环境和景观。
在执法检查中,南安市水土办与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联合出动,开展以清理“五乱”(乱采、乱伐、乱垦、乱挖、乱倒)为重点内容,以执法检查为重点手段,以晋江流域、石井湾、主要公路两侧和面城一重山为重点区域,加大自然生态景观保护力度,坚决取缔无证采石取土,全面制止侵占河道和向河道倾倒弃土废渣和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
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上,南安市以“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为工作目标,组织人员参加省、泉州市的各项监督执法培训,配备了单反相机、电脑、航拍无人机等新设备。
此外,近年来,南安市水土办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不断加大水土保持政策法规的宣传。“十二五”期间,南安共分发《水土保持法图解》等各种宣传材料5000多份,编发短信、微信8000多条,悬挂宣传条幅150条,印发《水土保持简报》30期,各级主流媒体相继报道135条(次);组织水土保持培训会5次,依托基地学校面向中小学生宣传3000多人次。同时,通过邀请专家、召开《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会议等方式,向开发建设单位集中宣传和讲解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技术规范,切实增强业主单位防治水土流失的自觉性。
今年,水土办将以12月份水土保持宣传月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海丝商报 2016年11月14日 2版 本报记者 邹思敏 通讯员 黄振宇 陈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