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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拉特中旗水务局提早安排水土保持专项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7-03-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早春三月,春寒料峭。乌拉特中旗水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结合旗人大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的要求,提早安排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对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未按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防治责任措施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的重点内容是: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组织领导机构是否健全;生产建设项目取、弃土场、废弃采掘坑口、临时建筑占地、高(陡)边坡防护等防治措施是否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是否主动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是否主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
    此次督查将把领导不重视、机构不健全、边生产边破坏的生产建设项目列为本年度内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督查对象;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将采取项目缓批,问题严重的将给予行政处罚。坚决杜绝边治理、边破坏的恶习,做到依法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专项督查取得实效。
    乌拉特中旗水务局  赵晓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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