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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水利局安排部署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7-04-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跟踪检查,落实生产建设单位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年初,信阳市水利局印发《关于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信阳区域部、省、市三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进行了全面部署。通过现场检查和书面发函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跟踪检查,确保各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比例上符合上级相关要求。
    《通知》要求,市本级和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好本辖区内项目跟踪检查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管理有关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本次检查内容要求,依据各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写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自查报告,认真填写《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记录表》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检查表》,检查结束后加盖公章或签字后交检查组。
    《通知》强调,2017年度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检查比例,市水利局对省、部审批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检查比例不少于50%,对市本级审批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检查比例不少于50%,对县级审批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县级对本辖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检查比例100%。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排查辖区内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已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实现本辖区内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
    (河南省信阳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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