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水利局集中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7-04-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全省水土保持全议精神,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增强社会水土保持法律意识。近期,临沂市水利局印发《关于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通过以书面检查为主,现场督查为补充的方式,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重点督查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管理措施、水土保持后续工程设计、水土保持重大设计变更、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情况。生产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自查,认真填写《临沂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表》加盖公章或签字后交检查单位,检查单位将督查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同时上报市水保办。
《通知》强调,各县区要对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动、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市水保办对部分项目进行重点督查。
山东省临沂市水利局供稿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重点督查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管理措施、水土保持后续工程设计、水土保持重大设计变更、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情况。生产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自查,认真填写《临沂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表》加盖公章或签字后交检查单位,检查单位将督查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同时上报市水保办。
《通知》强调,各县区要对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动、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市水保办对部分项目进行重点督查。
山东省临沂市水利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