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互助县组织开展全县水土保持联合执法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7-07-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互助县是全国唯一的土族自治县,也是青海省最重要的农业耕作区。为进一步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执法方式,由互助县政府联合国土、环保、安监、林业、水务和农牧等6个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共同推进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检查组主要通过现场查看、听取负责人汇报、填写询问笔录等方式重点对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措施进行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检查组综合各行业要求,提出综合的整改意见,减小了企业负担,显著提高了建设单位的整改效率。建设单位在收到整改意见后,高度重视,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项资金,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方案及时开展整改。
通过联合检查,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增进了业主单位、相关部门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全力推动了互助县水土保持事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杨晓珍供稿
检查组主要通过现场查看、听取负责人汇报、填写询问笔录等方式重点对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措施进行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检查组综合各行业要求,提出综合的整改意见,减小了企业负担,显著提高了建设单位的整改效率。建设单位在收到整改意见后,高度重视,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项资金,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方案及时开展整改。
通过联合检查,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增进了业主单位、相关部门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全力推动了互助县水土保持事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杨晓珍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