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批复《南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7-07-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7年6月8日,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批复《南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综合分析了南平市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确定了全市水土流失防治总体布局;在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基础上,划定了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以全市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水土保持的目标、任务和对策措施,为全市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规划》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南平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生态环境得以较大改善,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0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573.44万吨;到2030年,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50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795.67万吨。
《批复》要求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抓好组织实施。
福建南平市水土办 供稿,福建省水利厅水保处 林宝亮 核稿
《规划》综合分析了南平市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确定了全市水土流失防治总体布局;在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基础上,划定了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以全市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水土保持的目标、任务和对策措施,为全市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规划》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南平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生态环境得以较大改善,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0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573.44万吨;到2030年,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50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795.67万吨。
《批复》要求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抓好组织实施。
福建南平市水土办 供稿,福建省水利厅水保处 林宝亮 核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