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水土保持补偿费足额专项用于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7-08-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发展目标。水土保持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推进绿色发展,必将强力助推这一目标的实现。为此,成都市水务局认真贯彻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逐渐规范,征收总额不断提高,2015年至今,成都市本级征收入库水土保持补偿费5178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相关规定,成都市水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成都市水土保持资金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将每年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足额专项用于水土保持工作”,并要求对标国际国内领先城市,集成打造“灌区、园区、景区”一体的水保综合示范园,力争尽快建成一批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加快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系统建设,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夯实基础。
成都市水务局供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相关规定,成都市水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成都市水土保持资金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将每年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足额专项用于水土保持工作”,并要求对标国际国内领先城市,集成打造“灌区、园区、景区”一体的水保综合示范园,力争尽快建成一批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加快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系统建设,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夯实基础。
成都市水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