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市水土办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3-1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水保措施工程
已做好的排水沟、水泥护坡等水保措施
3月8日,福清市水土办执法人员一行3人,到生产建设项目现场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采取“双随机”方式,从“执法人员名录库”抽取3名检查人员,对从“项目库”抽取的“水岸观溪住宅小区”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
“水岸观溪住宅小区项目” 为政府拆迁安置配套房项目,位于宏路街道溪下村,占地65993平方米,于2015年12月动工,建设单位为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15年11月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保补偿费按规定予以免征。从现场检查情况看,项目施工场地较整洁规范,沙土堆场临时覆盖以及边坡防护等各项水保措施落实较好,但部分排水沟沉沙池存在淤积现象,绿化措施还未落实。
检查组对项目水保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登记,要求业主单位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水保措施落实到位,避免汛期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同时要求业主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及时委托第三方编制水保设施验收报告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利局审批部门报备。在水保监督执法检查的过程中,检查组还向项目业主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达到了边执法边普法的目的。
(福州市水利局 郑蜜供稿 福建省水利厅 林宝亮核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