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余:筑起绿色天然屏障 大力推进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3-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以生态保护为本,让江西放眼望去尽是绿水青山,以绿色发展为要,找准路子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大余县水保局紧扣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这一中心,强化水保预防监督管理,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目前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已取得了良好效果。
召开专门部署会议。大余县政府召开了有各乡镇、县水保委成员单位、全县生产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推进工作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彭民生同志主持会议,并对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各行业部门、乡镇及项目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职责。
突出重点分类监管。大余县水保局在履行常规水保监管同时,突出重点,对全县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地区,全面摸排,与林业局、国土局、果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联审联批机制规范山地林果业开发项目的通告》,建立健全了山地开发联审联批机制,制定了联审联批表,规范流程,细化标准,严格把关,做到有序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山地林果开发行为,有效遏制随意、无序开发现象,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大余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规范山地林果开发秩序防止水土流失的通告》,设立公众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作用。
细化水保责任清单。开展了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摸底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要求相关生产建设单位依法编报水保方案,落实水保措施,按照各自职责,不推诿不扯皮,积极部署、主动作为,做好本单位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和治理工作,并明确要求前期开展大排查时,发现有不同程度人为水土流失的80个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在每月不少于15天巡查的基础上,大余县进一步加强对人为水土流失案件查处,逐渐形成违反水土保持法必承担后果的意识,2017年共立案查处两起水土保持违法案件。
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审批工作。从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调控资金中列支专家评审费,邀请赣州市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对全县所有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评审,开创了赣州市方案评审费从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调控资金中列支专家的先河,这是大余县水保局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相关制度的重要举措。
建立全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微信群。邀请了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水保委成员单位、各乡镇、生产建设项目业主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加入该群,定期发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图片。
切实抓好规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是一项难度大、点多面广、情况复杂的工作。为抓好水保规费的征收工作,采取了多项措施:首先是以政府名义进一步明确生产建设项目必须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其次是建立缴费对象台帐,定期检查、核实产量和扰动地表面积;再次是将有关水保规费的法规依据发送缴费单位,使缴费者缴得明白;最后要严格按照水保规费征收程序和标准,核定收费额度,送达收费通知书。
实施水土保持“三横一纵”监管网络。为强化水土保持监管责任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和“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大余县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横一纵”网络化水土保持监管体系,村级、乡镇、县直职能部门分别落实了监管员,县财政每年还从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调控资金中列支13.92万元,用于支付全县105个行政村村级监管员每月100元工资,村级监管员必须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这样,既加强了水土保持监管,又增加了贫困户收入,起到“一策双赢”效果。
(江西省大余县水土保持局 吴伟翔 供稿)
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高规格推进
大余县委、县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明确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措施。召开专门部署会议。大余县政府召开了有各乡镇、县水保委成员单位、全县生产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推进工作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彭民生同志主持会议,并对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各行业部门、乡镇及项目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职责。
突出重点分类监管。大余县水保局在履行常规水保监管同时,突出重点,对全县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地区,全面摸排,与林业局、国土局、果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联审联批机制规范山地林果业开发项目的通告》,建立健全了山地开发联审联批机制,制定了联审联批表,规范流程,细化标准,严格把关,做到有序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山地林果开发行为,有效遏制随意、无序开发现象,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大余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规范山地林果开发秩序防止水土流失的通告》,设立公众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作用。
细化水保责任清单。开展了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摸底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要求相关生产建设单位依法编报水保方案,落实水保措施,按照各自职责,不推诿不扯皮,积极部署、主动作为,做好本单位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和治理工作,并明确要求前期开展大排查时,发现有不同程度人为水土流失的80个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围绕生态文明主线 突出预防监督抓手
突出预防监督利器,借鉴优秀经验,遵循生态和谐的规律,将预防水土流失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提高水土保持工作的质量。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在每月不少于15天巡查的基础上,大余县进一步加强对人为水土流失案件查处,逐渐形成违反水土保持法必承担后果的意识,2017年共立案查处两起水土保持违法案件。
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审批工作。从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调控资金中列支专家评审费,邀请赣州市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对全县所有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评审,开创了赣州市方案评审费从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调控资金中列支专家的先河,这是大余县水保局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相关制度的重要举措。
建立全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微信群。邀请了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水保委成员单位、各乡镇、生产建设项目业主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加入该群,定期发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图片。
切实抓好规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是一项难度大、点多面广、情况复杂的工作。为抓好水保规费的征收工作,采取了多项措施:首先是以政府名义进一步明确生产建设项目必须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其次是建立缴费对象台帐,定期检查、核实产量和扰动地表面积;再次是将有关水保规费的法规依据发送缴费单位,使缴费者缴得明白;最后要严格按照水保规费征收程序和标准,核定收费额度,送达收费通知书。
实施水土保持“三横一纵”监管网络。为强化水土保持监管责任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和“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大余县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横一纵”网络化水土保持监管体系,村级、乡镇、县直职能部门分别落实了监管员,县财政每年还从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调控资金中列支13.92万元,用于支付全县105个行政村村级监管员每月100元工资,村级监管员必须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这样,既加强了水土保持监管,又增加了贫困户收入,起到“一策双赢”效果。
加强水保舆论宣传 提高全民水保意识
大余水保局始终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宣传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以贯彻实施新修订《水土保持法》为核心,不断创新形式载体,广泛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今年三月,在新修订《水土保持法》实施七周年之际,结合大余县水土保持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水保法制宣传月活动,增强了广大公民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江西省大余县水土保持局 吴伟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