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绿地行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6-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期,湖北宜昌市水利水电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和视察湖北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悟精髓,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化于做,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为抓手,强化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宜昌市组织14个县(市、区)的20名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分3个检查小组,采取“统一组织、异地同步、上下联动”的方式,对全市108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执法专项检查。通过查看现场、走访群众、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及时掌握了各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和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对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已开工的21个在建项目,勒令停工,并要求限期办理报批手续;对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滞后的68个生产建设项目,督导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部分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掌握情况不准、跟踪检查不力的进行了通报。
这次行动得到市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此期间,市人大对该市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强调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严格审查审批、加大检查力度、严查违法行为,狠抓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市政府分管领导明确批示:要加大对建设单位违反水土保持法的处罚力度,严惩违法行为,确保水土保持措施落实。
通过这次行动,该市还积极探了市(县、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整合现有相关执法力量,建立内部整体联动、系统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联动的执法新机制,锻造了一支“素质强、业务精、形象好”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
(宜昌市水利水电局 供稿 湖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核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