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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落实最严格水土保持监管制度 全面开展监督执法大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减少人为水土流失,滁州市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实施部门联动,强化源头管控。滁州市水利局主动到市发改、国土、经信等部门对接,商请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立项时向市水利局抄送批文,以便水利部门及时掌握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立项情况。同时,滁州市水利局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对项目信息审核管理。发现生产建设单位未及时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及时督促其在项目开工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工作。
    二是加强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清理和规范水土保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指导和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今年市水利局重点检查了电力建设项目、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建设单位下达了水土保持现场督查意见书,并进行跟踪检查督导,确保整改到位,严格落实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上半年已检查生产建设项目14个,检查20余次。在监督检查中,滁州市水利局主动做好为企业服务,向生产建设单位和有关参建单位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知识,提出改进水土保持工作的合理化建议,提高各参建单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法律责任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制止人为水土流失。
    三是做好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按照国务院和水利部有关文件精神,停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行政审批,实施生产建设单位自主验收。市水利局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严格审查验收报备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及时出具受理证明,并进行公示;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详细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截至目前,已完成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报备4件。
    (滁州市水利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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