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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切实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保督察有效防止人为水土流失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从9月8日开始,根据市水保局《转发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该县实际情况,精心研究,制定计划,统一布署,逐个落实。认真做好全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有效防止人为水土流失。
    一、制定巡查计划,落实巡查对象。针对全县开发建设项目点多,分布面广,工作量大,该县按照分类、分片,逐个依次进行督察。
二、定时间、定人员、定任务。规定全县开发建设项目必须在2008年11月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年检、设施验收和规费征收。
三、如实上报,依法查处。将对巡查的结果按要求如实上报市水保局,并对违反水土保持法律规定的将按照程序申请法院查处。
 
    (赣县水土保持局    韩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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