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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宁都多举措管好用好水土保持项目资金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宁都是南方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县份之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自上世纪八十代起相继实施了国家以工代赈水土保持工程、全国八片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等项目。为管好用好项目资金,让有限的项目资金发挥尽可能大的治理效益,宁都县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不断积累财务管理经验,逐步完善支付手续,规范支付程度,目前已落实了多项财务管理措施保障项目资金的使用安全:一是拟定详细的项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按照小流域初步设计和当年下达的治理任务和项目资金量,明确补助标准,将项目资金落实到各小流域,细分到各单项措施,并由县财政局和县水保局联合下文,下发给项目区内的有关乡(镇)、村及相关单位;二是实行专帐专户管理;三是支付手续严格落实“三单一书一票”制度。即每项工程款的支付都必须有合同书、预算单、验收单、结算单和纳税发票,同时还必须有验收人(两人以上)、项目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等多人的签字;四是实施政府统一采购制度。凡是采购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项目(如采购种子、肥料、苗木等)都由县政府采购办以招投标的方式统一采购;五是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2005年8月份起水土保持项目资金纳入县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范畴,项目资金的使用还必须由核算中心的会计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六是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宁都县从2008年4月份开始启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10月份起水土保持项目资又金纳入了国库集中收付范围。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以建立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收支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帐户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制度。该项制度的落实能使财政收支更公开、更透明,能实现财政性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了单位的财务管理。
 
    宁都县水土保持局   符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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