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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审查实施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甘肃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计划的通知》要求,近日,陇南市发改委组织水保、林业、财政、农业等部们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对陇南市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这标志着一直存在争议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已进入了由水保部门统一全面实施阶段。
    为了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切实按照国务院“五个结合”,搞好配套保障措施,确保退耕还林工程“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的建设目标,根据国家对重点退耕还林地区进行基本口粮田建设的总体要求,经陇南市水土保持局积极汇报争取,市政府做出了“从2008年起,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都要在市县发改委的监管下,由县水保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务必要抓好组织协调。”的明确规定,使一直存在争议的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由原来多部门实施,变为由水保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彻底扭转了该项目多头管理,责任不明的不良局面。为此,各县(区)水保部门充分珍惜这难得的美好机遇,高度重视基本口粮田的实施工作,把其作为树立水保形象的品牌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组织协调工作,明确责任,互相配合,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负责抓好基本口粮田建设工作。2008年,省上下达陇南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建设计划任务90396亩,中央专项投资5423.76万元,项目实施后,退耕农户人均增加基本口粮田0.30亩,可基本解决项目区2万户,20万多人的口粮田短缺问题。同时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并随着生产条件的改善,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双增”目标,进一步提高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陇南市水土保持局 郭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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