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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原地区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新突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嘉兴市地处浙江省杭嘉湖平原,受 “平原地区无水保” 传统思想的影响,嘉兴市的水土保持工作一直进展缓慢。2008年,嘉兴市水利局针对平原地区水土保持工作特点,在历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方面取得了新突破。
    一、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牛鼻子”,只有牵住“牛鼻子”,才能确保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顺利实施。2008年,嘉兴市水利局把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方面的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开展了一系列制度建设前期调研、办法起草,以及与相关部门多次的沟通交流,讨论修改,最终在12月22日,由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委员会、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嘉兴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正式出台,通知明确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是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有力地推动了嘉兴市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嘉兴市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也从原来的“零打碎敲”逐步走上了正轨。据统计,2008年,嘉兴市本级共依法办理了各种类型(房地产、公路、车站、河道整治)的开发建设项目十几个,依法征收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54万元。
    二、加强日常监督,强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加强日常监督是确保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的重要手段。嘉兴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处是嘉兴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依据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2008年,先后组织由县(市、区)参加的联合执法检查5次,行程近两千公里,重点针对省以上立项工程如杭浦高速公路、申嘉湖高速公路、杭州湾跨海大桥北岸连接线、川气东输、西气东送、嘉桐公路等工程组织了大规模的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监督检查的形式由点线结合、面点结合、线面结合,线状项目声势浩大,点面项目精益求精。从效果看:一方面壮大了声势,扩大了水保的知名度和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做好了现场水保技术指导,在开展水保项目的检查工作中,认真落实“以民为本”精神,特别注重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对当地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违法施工行为进行查处。
    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对已完工未验收的项目,积极督促、配合业主做好验收工作。2008年已有10个项目验收完毕,其中嘉兴市运河水厂工程被省水利厅评为“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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