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宣汉县: 履行监管职责 加强水保执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宣汉县位于大巴山南麓,洲河上游。幅员面积4271平方公里,辖54个乡镇、497个村,总人口120万,其中农业人口105万。这里是“巴人祖源”、 “红军之乡”、“天然气中心”、“生态家园”,更是长江上中游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县,水土流失面积达1451.83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34%。曾经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一些地区陡坡开荒,滥伐林木现象时有发生,而且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加快,交通、城建、水利、能源开发、矿产开发等许多基础设施大规模建设,业主们往往忽视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随意弃置废土、废石、矿渣和尾沙,对生态环境造成新的破坏,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导致边治理边破坏,一方治理,多方破坏的恶性循环。加上机制和体制原因,水保执法曾一度时期出现执法主体不明,执法责任不清,执法程序简单,执法宣传不够、执法力度不大,监督管理不力,水保规费征收不按规定、不按标准,多头执法收费,滥收费、乱罚款等不良现象。为规范水土保持执法秩序,确保我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健康发展。近年来,我们全面落实“预防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突出预防监督是水土保持工作的核心和生命线,严格执行“三权一方案”和“三同时制度”,并从转变观念、狠抓宣传、重建队伍、强化管理等方面入手,按照“完善政策,强化职能,重点突破,逐步推进”的指导思想,坚持“治理、预防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思路,开创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新局面。近3年来,共查处各类水保违法案件10余起,依法征收水保“两费”150余万元,审批水保方案报告书(表)70个,开展返还治理工程5处,建立“三同时”示范工程10余处。生产开发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法律意识增强,人为新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是做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前提。我局始终把预防监督执法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保工作方针,严格执行“三权一方案”和“三同时”制度。在思想观念上纠正了三种倾向:即摒弃水保监督执法只抓“两费征收”的狭窄执法观念,树立“方案审查、两费征收、监督检查、案件查处、水保设施验收与监管”的全方位执法观念;摒弃重执法、轻服务的观念,树立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结合、努力搞好服务的观念;摒弃重对外执法、轻对内加强自身建设的观念,树立对内对外并重、监督与管理并重、执法工作与执法能力建设并重的观念。在工作方向上实现了“四个转变”:即由单一抓水保方案的编报向抓水保方案的编报、方案的实施、设施的验收的“三同时”转变;由抓矿山、砖瓦窑向公路、铁路、水电、房地产、城市建设等多行业方向转变;由本行业本部门单独执法向联合多部门综合执法转变;由主观性、随意性执法向理性化、文明化、规范化执法转变。在执法方式上,正确处理好了三大关系:即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的关系,按照“一要建设、二要保护”的原则,主动送法上门,搞好服务,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条块关系,由于本部门与地方政府所追求价值目标的差异,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导致相当激烈尖锐的矛盾,在现有机构管理体制下,往往导致执法工作不到位,我局加强了同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寻找合理的执法“结合点”;上下联动关系,除预防监督专职执法人员常年深入各厂矿企业、生产建设单位及开发业主实地执法外,我们还把产煤大乡的水利员聘为执法联络员,形成上下联动机制,有效遏制了生产、开发、建设项目中人为新的水土流失。
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是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的主要支撑。宣传是水保工作的永恒主题,只有通过宣传,才能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水保国策意识、水保法律意识,才能为水土保持全面深入发展注入活力。近年来,我县始终把舆论宣传工作作为水保监督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利用 “五五”普法、科普宣传月、科技三下乡的有利时机,大力普及水保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民水保法制观念,结合水土流失的国情、省情、县情,强化“四个意识”,即水土保持基本国策意识、水土流失是头号环境问题意识、水土保持是生态环境建设主体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开展了旷日持久、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宣传活动中,重点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超前性。把每次会议作为我们宣传的机遇,把各种活动作为我们宣传的阵地,把执法案例作为我们宣传的最好素材来宣传水保法律法规。一是向领导宣传、让领导宣传。利用各种会议、展览、宣传资料、送阅件等方式向县委、政府,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水保成员单位进行宣传,引起了各级各部门领导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高度重视,他们在煤矿、安监、环保、交通、城建、开发建设等相关会议上就成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义务宣传员了。县委、政府多次召开水土保持执法专题会议,特别是去年县委、县政府借助全国水土保持执法专项行动的东风,组织县煤炭、安监、水利、水保、各产煤乡镇、各煤炭企业等单位召开了全县煤炭企业水保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将水土保持执法工作从过去的单靠业务部门抓上升到政府行为。二是向水利系统内部宣传,从自己做起。 “打铁还靠本身硬”。我县水利部门带头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通过行业内部宣传,凡新开工的各类水利工程都认真组织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率先履行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把住了项目审批关,为其他行业做出了表率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树立典型,用典型宣传。在执法过程中,我们针对不同行业分别树立1至2个正反方面的典型,对依法遵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水保示范工程的企业、厂矿给予大张旗鼓宣传,并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对有法不依,人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生产开发建设单位,在县广播电视台曝光,并依法严肃查处。四是依托重要水事活动进行宣传。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法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重要水事活动,大力宣传水保法律法规。特别是2007年、2008年,我县借助全国水土保持执法专项行动的东风,精心编制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还向全县采煤、采矿、砖(瓦)厂、钻探、房地产等开发建设业主印发了公开信,并附有一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通过各种形式的强势宣传,不仅有效地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而且逐步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水保生态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领导重视,机构健全,队伍有战斗力是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保证。一是领导重视。我县历届县委、政府都十分重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于1990年就成立了县水土保持委员会,1999年成立了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2007年县政府又专门成立了水保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还出台了《关于规范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确保了我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同时明文规定: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一、两次水土保持委员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研究处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过程中的典型违法案件。值得一提的是: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深入中石油、中石化在宣施工工地、襄渝复线建设工地、煤矿等企业,检查生产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落实“三同时”制度、是否采取水土保持防护措施、是否按规定交纳水土保持规费等工作。二是抓组织机构建设。早在1993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宣汉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定编5人,专门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为了统一水行政行为,于1998年又设立了水土保持执法中队,与原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工作职权范围不变,并与水政执法大队既分工协作,又密切配合,遇到涉水违法案件,由水政执法大队牵头,各执法中队配合。三是抓队伍建设。为加强水保预防监督执法工作,我局由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抓此项工作,其它领导为兼职执法人员,协助抓。精选了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法律法规知识全面的6名专职执法人员,7名兼职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考试,执证上岗。四是抓执法人员的素质建设。为打造一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水保执法队伍。我们坚持执法人员“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请礼仪老师对执法人员传授文明执法礼仪,积极推行“请、您好、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还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培训执法人员,传授如何调查取证、如何作笔录等执法程序方面的知识;邀请县武警中队的教官对执法人员进行军训,锻炼体魄,体验军队纪律和作风;同时,为了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我局出台了“十不准”规定,通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让执法人员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意识;通过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有效地杜绝了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办人情案、吃拿卡要、执法违法等现象。五是抓执法后勤保障建设。执法办公有房子、牌子、章子、车子,有办案经费,还配备有照相机、录像机、电脑、安装了违法案件举报专线电话。
四、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三同时”制度,加强“两费”征收是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的关键。为加强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的规范管理,我局先后派技术骨干参与省水保局组织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培训班,并取得了丙级资质证书,县上成立了水土保持方案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水土保持方案委托编制、评估论证、修改审查、批复领证、监督实施、年审年检以及竣工验收等一系列的规范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了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县水保委员会组织发改委、经委、交通、建设、环保、国土、煤炭、安监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规定生产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实行水土保持许可证制度,凡在我县境内修路、开矿、办厂、钻探等都必须先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后,发改委、经委才予以立项,国土部门才予以批准土地,其他部门才能办理相关手续,把水土保持方案作为立项、审批、许可的前置条件。这项规定已在政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办接件中得以具体实施,这既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又提高了执法办事效率。在执法过程中,我们以检查各生产开发、建设单位或个体企业业主是否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是否落实了“三同时”制度为突破口,加大了执法力度。目前,我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较以前大大提高,水保执法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越来越少,建设单位主动申报水土保持方案的意识明显增强。我们坚持依法征收水保两费,执法人员必须持有“两证一票据”(收费许可证、执法证、省水利厅专用票据)开展执法或规费征收工作。严格加强了票据管理,专人管票、专人开票、收取规费后必须在3天之内进入县财政专户。水保局也设了专帐,专户储存,专人管理。并及时按比例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上交了水土保持规费。
五、督促开发建设业主开展恢复治理和落实返还治理是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的最终落脚点。为了履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能,我们对近几年来在县境内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查摸底,按煤矿、天然气、砖厂、交通、房产开发、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分门别类建立了档案,对项目是否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是否采取了水土保持防护措施、水保设施是否进行了验收等,都做到了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同时,我们以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督促个别无水土保持方案的业主补报了水土保持方案,督促没有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保措施的单位采取了水保治理措施,对有些没有经过水保设施验收就交付使用的项目进行了重新检查验收。使新旧业主都全面了解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的管理规定,明白了他们在生产开发建设中的水土保持义务和生态环境建设的责任。经过几年来的执法,我县各开发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的自觉性逐步提高,大部分开发建设项目基本上都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恢复治理,如: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在宣汉的各项建设工程都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积极采取水保防护措施。特别是我县凉风乡煤炭协会各位会员站在历史的高度,致富不忘水土保持、不忘生态环境建设,积极筹资700多万元对辖区的水毁公路、河堤、农田、排水系统、拦渣坝等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恢复治理。同时,我们也积极进行返还治理,在樊哙金花煤矿、芭蕉炉坪煤矿投资近10万元建设有高标准高质量的返还治理示范工程,真正使收取的水保“两费”用在了刀刃上。
宣汉水土保持局 黄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