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汀县因水土流失造成经济损失二十年下降明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据福师大地理学院林惠花博士研究分析,福建省长汀县水土流失造成经济损失1988年、2000年、2007年分别为37427.7万元、34627.11万元、16943.39万元,分别占当年农林牧副渔总值的31.9%、17.8%、7.02%。研究报告表明,水土流失治理是当地农民的沉重负担,单纯依赖当地农民的财力来实现治理是难度大也不符合社会公平原则,水土保持对于下游地区的农民和城市居民都同样负有承担水土治理的责任。
福建省长汀县水土保持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