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州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文山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力度。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工作的通知》(文府办电 ﹝2009﹞202号)要求。州水土保持委员会成立了督查小组,制定了督查实施方案。由州发改委、经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安监局、司法局共8个单位分别组成4个督查组,于2009年9月14至18日分别对全州8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
这次督查的范围是针对全州辖区内2003年以来已建和在建开发建设项目,重点督查金属矿山的采、选、冶和非金属矿山的开采项目;水电站的开发、公路交通等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城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等。采取四个严查:一是严查未编报或已报未批复水保方案而擅自动工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水保法律法规惩处;二是严查已批水保方案而未按批复落实防治措施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教育,督促实施水保措施;三是严查已实施水保方案,但到期未申请水保设施验收就生产的项目,严格按程序督促其办理水保设施验收手续。对拖着不办的项目,必须按照水保法律法规惩处;四是严查对无水土保持方案或未缴纳水保“两费”的开发建设项目,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
通过5天的督查,全州自2003年以来共有995个开发建设项目点,主要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公路和电站建设、水工程以及市政开发和工业园区建设等。其中:金属矿山183个,非金属矿山381个(含砂、石料场),选(冶)炼厂81个,水电站141个,市政开发和工业园区81个,水利工程26个,公路建设95个,其它7个。到目前为止,全州已审查审批水保方案的项目439个,水保方案申报审批率为44%;工程已竣工并申请组织验收的项目有31个,到期未申请验收的有78个,至今尚未缴纳水保“两费”的有308个。其他为新建项目,目前正在办理有关手续。
从此次督查情况看,各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传达贯彻了全州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督查领导小组和制定了实施方案。抽调相关部门领导积极开展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使全州开发建设项目业主进一步增强了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认识,为今后我州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奠定了基础。
文山州水务局水保站 阳治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