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湟中县湟水二期淤地坝工程顺利完成年内计划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青海省湟中县湟水二期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自2007年正式启动实施以来,在各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解放思想,调整思路,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工程建设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该项目是黄河生态工程湟水河流域西宁项目区建设的后续项目,涉及西宁市、湟中县、大通县等一市二县,项目区总面积457.09km2,水土流失面积397.51 km2,占项目区总面积的86.97%。项目区共划分小流域(片)21条,确定治理小流域(片)18条。新建骨干坝9座,中型坝8座,谷坊500座。作为该项目的重点实施县,截至目前,湟中县年内共完成5座淤地坝,其中骨干坝3座,中型坝2座,涉及羊圈沟、条子沟、鲍家沟、大脑沟、洛家沟等5条小流域沟道,可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8.31km2,可拦蓄泥沙133.56万m3,淤成坝地19.82hm2。
湟水生态项目实施以来,湟中县采取了一些好的做法:首先,加强领导,严把前期工作质量关。在青海省水土保持局的管理和技术支持下,湟中县采取得力措施,加大淤地坝前期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现场勘察工作的力度,对每条小流域、每座淤地坝逐个进行现场测量,把好技术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次,严格管理,周密部署。在总结上年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就淤地坝建设的组织领导、招投标、施工管理等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各施工队伍根据主管部门的安排抢时间、争速度,精心组织。第三,加强监督,安全度汛。湟中县在主汛期下发通知,要求对淤地坝防汛工作提出全面系统的预案,并多次派技术人员对防汛度汛情况进行专门检查,加大工程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度汛安全。第四、探索运行机制,明确运行责任。该县水保部门积极探索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工程运行管理,总结淤地坝管理模式,实行地方政府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管护机制,实行“谁受益、谁管护”。确保了淤地坝建设效益的正常发挥和管护责任的落实到位。
湟中县淤地坝工程项目的实施,对于改善项目区当地生态环境,发展稳定高产的基本农田,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改善山区交通状况,防洪减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建设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工程处 乔建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