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主干线(GZ40)二连浩特至河口陕西境户县至勉县段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国道主干线(GZ40)二连浩特~河口陕西境户县涝峪口经洋县至勉县元墩子段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陕西省水土保持局竣工验收。
国道主干线(GZ40)二连浩特~河口陕西境户县涝峪口经洋县至勉县元墩子段高速公路工程是由陕西西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高等级公路工程,路线全长255公里,另有宁陕连接线18.532公里。该公路北起户县涝峪口,接西户高速公路,途经户县、宁陕、洋县、佛坪、城固、南郑、勉县等7县(区),南止勉县元墩子,接勉宁高速。于2002年9月开工,2007年9月建成通车。工程总投资约138.78亿元。
2004、2005年,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分三段批复了该路段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891.7公顷,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27287.54万元。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实施了护坡工程、拦挡工程、排水措施、施工迹地恢复、植被恢复等措施,实际完成投资52694.63万元。
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此工程水土保持设施提交的评估报告认为,此工程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布局总体合理,工程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其中扰动土地整治率99.6%,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9%,土壤流失控制比山区段1.28、平原段1.09,拦渣率99.7%,林草植被恢复率95.9%,林草覆盖率27.5%。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发挥了较好的水土保持功能。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采取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陕西省水土保持局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专项补充设计,优化了施工工艺,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验收组建议:对沿线部分弃渣进一步整治;及时对损毁水保设施进行维修;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陕西省汉中市水利局 张炳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