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召开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会议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浙江省衢州市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欢聚一堂,总结《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分析当前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讨论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研究部署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雷长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小民出席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水土保持委员会副主任严三良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自《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省水利厅的关心支持和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衢州市在水土保持组织领导、预防监督、综合治理和国策宣传等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对保护水土资源,减轻水旱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2006年,该市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2009年,市水利局又被水利部通报表彰为“全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活动突出单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新农村建设的继续推进,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将不断加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国策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预防监督有待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会议强调,保护水土资源既是保护现实生产力,也是保护可持续发展能力;既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维护子孙后代的长远福祉。要进一步发挥水土保持委员会的领导协调作用,注重宣传引导,强化配合协作,狠抓措施落实,进一步开创衢州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新局面。
浙江省衢州水利局 饶桐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