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公司煤矸石发电厂工程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于2010年4月7日在山西省阳泉市主持召开了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公司煤矸石发电厂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山西省水利厅,阳泉市水务局,平定县水利水保局,建设单位阳泉市南煤龙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单位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及主体设计、方案编制、监理、监测和施工单位的代表共20人。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在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和评估单位关于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以及主体设计、方案编制、监理、监测、施工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后,经质询、讨论和研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公司煤矸石发电厂工程位于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工程建设规模为2×135MW高温、高压、空冷发电机组,配置2×460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主要有电厂厂区、施工区、厂外道路、厂外防(排)洪、供水管线、输电线路、贮灰场等组成。工程于2007年2月开工,2008年12月竣工,总工期23个月。工程总投资15.2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