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远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自水利部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以来,江西省安远县迅速落实会议精神,做到了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第一、二阶段的启动和培训研讨工作等任务顺利完成,目前进入第三、四阶段的攻坚阶段。
一、主要措施:
一是专题研究。及时召开局务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全国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视频会议精神和全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动员大会精神。
二是成立机构。为了切实加强全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领导,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周建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农工部部长温建荣担任,成员由政府办、水保、水务、交通、建设、财政、发改、矿管等14个局委办的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水保局。
三是制定方案。为了确保全县水土保持建设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县水保局出台了《关于安远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安水保字[2009]25号)。
四是经费保障。广开资金渠道,每年在水保规费返还部分中安排足够经费,添置执法装备和改善办公条件,保障管理能力建设的正常开展。
二、初步成效
一是完善了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做到水土保持实施办法或细则、方案审批、现场监督检查、设施验收、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等规定“五完善”。
二是增强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能力,全面实现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取证设备装备“五到位”。
三是规范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实现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规费征收、案件查处工作“五规范”。
四是健全了水土保持建设管理制度,做到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履行职责情况的督察制度、年度及重大水土流失案件报告制度、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五健全”。
五是提高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其中: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90%以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达到80%以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到70%以上。
通过这次专项行动,提高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水平,推动了全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