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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平安县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平安县地处青海省东部干旱山区,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第四副区,土地总面积743.5km2, 水土流失面积约575.4km2,占土地面积的77.4%,是青海省水土流失严重的县份之一。近年来,该县水保部门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经过多年的综合治理,目前已遏制了水 土流失面积扩大的势头,水保生态正趋向良性方向发展。
    该县始终将预防监督工作作为搞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以严格执法、规范管理为指导,以监督执法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两费”征收及违法案件查处为突破口,做了大量的工作,尤其是在开展预防监督能力建设工作的支撑下,平安县立足县情,严格按照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基本实现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规费征收、案件查处工作的“五规范”。此外突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利用电视台、印发宣传单、宣传手册悬挂横幅,编发简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政府部门和开发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意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省级开发建设项目专项执法带动下,积极梳理并准确掌握全省开发建设项目状况,经过调查、登记各类开发建设项目48个,其中乡级公路工程项目2个,铁路工程项目1个(省级),天然气复线工程项目1个(省级),矿山开采项目5个(其中省级1个),粘土空心砖厂27个,开采砂石厂12个,查清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对象,并逐一登记归案。尤其对县级审批项目的乡级公路建设和全县境内的采砂厂未办理水土保持相关手续等违规情况,根据《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整改砂石厂8家,关闭停产的砂石厂3家。
    通过行之有效的监督执法工作,有力推动了该县水土保持生态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了稳定的基础。

    曾立青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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