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县促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加强预防监督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在江西省赣县县委、县政府的有力推动和正确指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经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和稳步推进。初步形成了上下协调、分工明确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制,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全面得到加强,彻底摆脱了"一方治理,多方破坏;一家治理,多家破坏"的局面,实现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从薄弱、滞后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跨越,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针对当前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以下措施: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二、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适应新形势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形象。
三、在监督过程中要做到“有为、有位、有威”,切实加强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抓好跟踪落实。
四、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真正做到管理有威信、检查有效果、查处有力度,严格监督管理,改变以往“重审批、轻管理”的方法。
江西省赣县水土保持局 谢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