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稳步推进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面推进岳阳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水保[2009]294号)、
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岳阳市水土保持工作实际情况。近日岳阳市水务局制定了《学习培训制度》、《水土保持案件督办及履职督查工作制度》、《水土保持工作及重大水土流失案件报告制度》、《监督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和《廉政制度》等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相关制度,并下发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制度,悬挂于办公场地。
岳阳市十个县(市)区,其中岳阳县为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试点县,岳阳市水务局为全面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能力,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认真学法,依法履职,全面提高管理能力的活动。一是在水保业务学习方面,要求全市各水保机构,严格按照市局年初制定的水保业务学习计划,每两个月为一个阶段,并对所学内容进行一次考试,年底将考试成绩进综合排名,前三名的学员由市局进行表彰奖励。从去年至今已开展8次学习考试活动。二是在监督执法方面,对辖区内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地毯式的监督检查,对存在严重水土流失的建设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三是在工作管理方面,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实行上级对下级的督办制度,履职实行督查制度,水土流失事件实行报告制度。通过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监督管理能力明显增强。
湖南岳阳市水务局水土保持科 刘学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