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马关县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采石场、砖厂水保“两费”征收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年来,随着马关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加大对水利、公路、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的投入,马关县境内新增了许多石场、砖厂,为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加强水土保持监督,保护生态环境,促进马关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马关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流失防治费及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文政发[2006]年94号《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山州水务局关于加强水土流失防治费及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对全县的采石场、砖厂等进行了全面普查,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水保“两费”征收工作:一是开采面积达到1公颂以上的,要求业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按规定缴纳水保两费;二是开采面积在1公颂以下的,要求业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按规定缴纳水保两费;三是生产规模较小的,按照年实际生产量缴纳水保两费;四是要求业主定期向水土保持管理机构汇报治理情况;五是县水保站定期或不定期对采石场、砖厂进行检查督促,确保业主严格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治理。
目前,全县共有采石场、砖厂61家,其中有35家已足额缴纳了水保“两费”,县水务局对未缴纳水保两费的已下发崔缴通知书。今后,马关县将把水保两费征收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
云南省马关县水务局 黄兴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