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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建设活动推进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兴县能力建设活动纪实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巡视活动的通知》(办水保[2010]98号)要求和黄委会“黄水保[2010]3号”文件的统一安排,黄委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组织山西省水利厅、吕梁市水利局,于2010年7月14日对山西省吕梁市兴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了巡视督导。巡视组通过查看档案资料、查验监督执法调查取证仪器设备、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兴县水保监督站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开展情况,并就存在的问题和下一阶段的工作与兴县水利局、水土保持监督站的有关领导进行了座谈讨论。
     兴县水土保持监督站建立于1994年,十几年来通过全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试点、水利部国家重点防治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等活动,逐步规范了全县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工作。兴县水保监督站现有监督执法人员13人,任命乡镇水保监督员34名,配备有电脑、摄像机、照相机、测量仪器、执法车等监督执法取证工具。通过多年执法管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相关地方配套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三区划分”,印刷水保知识小册子、标语,向生产建设单位、政府各级机构展开形式多样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得到政府和当地生产建设单位的认可和大力支持;认真开展“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全县境内4家国家级生产建设项目、32家中小型生产建设项目常年开展监督检查,宣传水保法规,积极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查处违法案件,威慑不法行为,使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了达到80%,规费征收率达到100%;积极争取、利用“两费”开展返还治理,清理河道弃土弃渣2700余方,建设淤地坝7座,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在能力建设活动中通过参加上级培训、自学轮训等方式进行全员学习培训,提高了人员素质;利用能力建设活动的有利形势,加大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执法力度,规范执法程序,促进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整体推进了兴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提升了监督站全体人员的监督执法水平,为今后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晋陕蒙接壤地区水保监督局  张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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