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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府谷县监督站扎实开展能力建设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巡视活动的通知》(办水保[2010]98号)要求和黄委会“黄水保[2010]3号”文件的统一安排,黄委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于2010年7月18日,组织榆林市水土保持监督总站,对水利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县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了巡视督导。巡视组通过查看档案资料、查验监督执法取证设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府谷县水土保持监督站的能力建设开展情况。
    府谷县水土保持监督站建立于1988年,十几年来通过黄委会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试点、水利部国家重点防治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等活动,逐步规范了全县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工作,现有监督执法人员50多人。在本次能力建设活动中,陕西省水保局在榆林市召开了能力建设现场会,对全省能力建设试点县的能力建设做了统一安排,榆林市水土保持监督总站要求各县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府谷县水土保持监督站按照省市安排,积极开展能力建设活动要求的各项工作。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有计划地开展工作。按照水利部能力建设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县主管领导挂帅的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计划,申请专项资金,使能力建设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资金等保障措施。二是抓住机遇培训学习,在工作中学习,在工作中培训。派出多名业务骨干参加上级的能力建设培训,再以业务骨干为主开展内部轮训,使全体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普遍提高。三是申请资金加强装备建设,美化办公环境。在原有仪器设备的基础上,利用能力建设活动契机,增加了电脑、摄像机、照相机、测量仪器、执法车等监督执法取证工具。办公场地重新装修美化,内部管理制度、社会窗口规范性文件装裱上墙,接收社会监督,利于工作人员学习执行。四是修订补充规范性文件,规范监督执法。通过多年执法管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相关地方配套法规规范性文件,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审批成为项目审批单位的支持性文件,保证了水土保持监管的提前介入。五是开展“三个面向”宣传,积极寻求支持。利用6.29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通俗的宣传工作,在重大活动中邀请政府领导、企业领导参加宣传活动;编排水土保持法宣传小剧目,在集会、广场、剧院演出宣传;印刷水保法规汇编、标语,在生活用品上印制水保标语向群众宣传。这样真正做到了向生产建设单位、政府相关机构、当地群众的“三个面向”宣传,得到政府和当地生产建设单位的认可和大力支持。六是强化监督管理,促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认真开展“三同时”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对全县境内6家国家级生产建设项目、15家兰炭场、54家整合煤矿等生产建设项目拉网式监督检查,宣传水保法规,积极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查处违法案件,威慑不法行为,使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达到98%,审批率99%,合格率达到85%以上,规费征收率达到100%。七是树立典型示范推广,返还治理宣传促动。利用能力建设活动的有利形势,树立一家大型企业为样板,并作为返还治理的重点项目,投资3000万元恢复治理项目建设区及影响区。这一举动,在全县影响极大,宣传效果明显,企业主动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有力推进了府谷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能力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府谷县水保监督站全体人员的监督执法水平得到提升,取证设备进一步加强,促进了府谷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促进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整体推进了府谷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工作。

    晋陕蒙接壤地区水保监督局  张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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