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马关县水土保持方案和“三同时”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近年来,根据[水利部令]第5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规定,随着国家加大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督检查力度,马关县水土保持方案和“三同时”制度落实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是水土保持方案数量增加。5年全县审批水土保持方案49个,申报率在95%以上;二是方案编制自觉性提高。“先上车,后买票”的现象逐渐减少,水土保持方案基本和项目可研报告同步;三是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力度大。水土保持方案一经审批,就成为项目单位实施水土保持防护工程的标准,许多部门还根据方案进行了初步设计。四是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已全面启动。2009年在州水务局的组织下对马关县境内达到验收的项目进行了验收;五是防治责任更加明确。提出了项目建设单位要做到“施工不流土,竣工不露土”,竣工后地表达到硬化、绿化和美化要求,实现了近期要求和远期目标的统一,在施工前、中、后期全面防治了人为水土流失。
云南省马关县水务局 黄兴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