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信丰县水保局“四项措施”促水保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一是建立开发建设项目数据库,摸清家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分区分片下到基层一线,对全县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调查、登记,建立开发建设项目数据库;
二是实行分类指导,科学管理。针对不同的开发建设项目,能够按简单程序管理的按简单程序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需要详细论证的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对全局干部职工和乡镇水保员开展全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组织编印《水土保持行政服务操作要点》小册子,发放到每一位工作人员手中,做到每位水保行政工作人员能规范操作,独立开展工作;
四是力争将水土保持方案列为开发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主动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好,争取县领导的支持。主动与县发改委、县建设局、县土管局、县矿管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开发建设项目审批把关,力争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列为全县开发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
江西省信丰县水土保持局 廖祥贵 李新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