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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阳市人大副主任黄生秋到隆回开展《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8月3日,邵阳市人大副主任黄生秋,邵阳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郭建江,邵阳市人大农业委副主任委员郭晓宏率邵阳市水利局、环保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到隆回就《水土保持法》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该县人大副主任聂湘庭、副县长刘科棉及相关部门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木山水库、城南工业园区,仔细查阅了08年来该县开发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执法检查情况档案,认真听取了该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的情况汇报,检查组一行对隆回的水土保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黄生秋表示,隆回的水土保持工作人大、政府很重视,部门配合很得力,工作很有特色,成效很显著。希望隆回在下一步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中进一步加强宣传,增强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特别是各级各部门领导的水土保持意识,充分认识加强水土保持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现,把水土保持与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结合起来,重点抓好西洋江小流域的综合治理、新开发性建设项目的管理和非煤矿山、烧制粘土砖行为的整治,并进一步创新思维,摸索新办法,为全邵阳市乃至全省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优秀的借鉴经验。
    据了解,近年来,该县深入贯彻落实“一法一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1997年以来,先后实施了“长治”第四、第六期工程、大示范区建设、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第一期、第二期项目,共争取国家投入资金1426万元,治理小流域36条,实现生态预防保护面积508km2,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45.06km2。同时积极实行土地开发整理,自2006年来共开发整理土地项目32个,争取资金3672.2万元,开发整理土地面积1187.2公顷,新增土地面积176.5公顷;大力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截止2009年,全县共完成退耕还林37.7万亩,规划生态公益林面积90.4万亩,森林覆盖率从2000年的49.29%增至52.39%,全县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2009年,隆回县一举获得了两项国家级“生态桂冠”:9月,该县成功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县”验收;12月,虎形山—花瑶景区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记者 肖锋 通讯员 刘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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