刃利方能斩荆棘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江西省石城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纪实
地处赣江源头的石城县,凭借多年不懈努力夯实的执法基础,在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中,严格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朝着 “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和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实施、验收三率”的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工作,通过近一年来的努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的能力得到明显增强,监督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执行力刃利锋芒。
一、科学严谨开展水土保持配套法规调研修订,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建设,着力夯实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基础
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和水行政部门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这部法律,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可操作性强的配套法规,但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现行水土保持政策法规与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越来越不相适应,给水土保持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带来了许多不便。去年6月水利部在全国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发展送来了及时雨,石城县认真把握这一有利时机,严格按照要求迅速开展工作,根据“五完善”的要求,该县积极组织人员开展配套政策法规修订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对《水土保持法实施细则》、《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制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制度》、《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制度》、《水土保持规费收缴管理制度》、《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制度》、《水土保持执法巡查制度》、《水土保持错案追究制度》、《首问负责制》等一系列配套规章进行了认真修订,并通过认真审议后由县政府重新发文公布。通过修订使这些配套规章更具操作性和适应性,为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实施监督管理提供了更为有效的政策保障。修改后的规章制度明确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列为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办理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进一步推进了公路、铁路、水利、矿山、水电、电力、开发区建设、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开山采石、大规模经济林果开发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步入规范化,上半年主动申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6个,电力项目1个,水利项目1个,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率达100%,上门或电话咨询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宜的络绎不绝。
二、极力打造机构精简、人员装备精良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黄牌军”,着力提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的能力
机构是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载体,人员是监督管理职责的具体执行者,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强不强水平高不高决定于监督管理机构的人员和装备是否精良。石城县历来重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从1979年成立水土保持机构以来,在历次的机构改革中,机构人员不仅没有被撤并削弱反而逐步增强了,水土保持机构设置和职责不断得到完善,办公设备和执法装备越来越先进,队伍素质和力量得到不断提升和增强;在这次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中,该县充分把握住工作主动权,凭借扎实的执法基础,卓有成效地实现了高起点上再上台阶。面对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的严峻形势,该县水土保持机构及人员编制不仅没有被撤并削弱反而还批准成立了一个下属事业单位,目前,该县水土保持局内设3个职能股,两个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人,机构及人员配置已趋于完善;为切实提高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的能力,一方面坚持不懈地对监督管理人员实行“素质工程”,即把以前一直坚持的每星期五半天学习及例会的做法上升为学习制度,要求学习时间任何人不得请假,为提高学习效果,局里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评,检查学习成效,考评方式采取文考与武考相结合,文考就是将所学内容进行闭卷考试,目的是测试监督管理人员对近段学习内容消化情况,武考就是采取模拟演练方式,将监督管理人员分成正反两组,模拟现场执法或办理行政审批事务,目的是检测监督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所学政策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极力加强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建设,局领导集体决定将省厅配发的一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车划归监督大队,专用于监督执法工作,并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专门购买了GPS、笔记本电脑、数码照(摄)相机、办公电脑和打印机等先进设备;随着机构设置的进一步完善,队伍素质的快速提升,执法装备、办公条件的改善和执法经费的有力保障,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的能力得到快速提升,监督管理成效彰显,今年上半年,全县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7起,结案4起,还有3起正在处理过程中,督促项目业主追加水土保持投资210余万元,新建水土保持防护措施16处,加固拦挡措施11处,控制人为水土流失量达98万余吨,开展水土保持执法巡查30余次,检查项目87个,发出整改通知29份,整改到位项目26个,正在进行整改项目3个,补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5个,水土保持设施落实逐步规范,全县在建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达70%以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已消除空白,上半年主动介入项目验收3个。
三、依法履职,照章行事,严格按“套路出拳”, 切实规范监督管理行为
在实施行政管理中,具体的行政行为规范才能收到好的管理效果,为此,石城县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中,把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行为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要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按套路出拳,照章行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一是方案审批“阳光透明”,接照《行政许可法》、《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水土保持行政审批阳光透明,一方面该县水土保持局将办事程序流程、收费项目及标准、工作人员职责、事项办结承诺等规定做成镜框张挂在办公楼最显眼处,让来办事的群众一进门放眼一看就能明白自己的事要怎么办、应该找谁办、要交什么费、多长时间能办好,避免了办事拖拉和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另一方面在办理审批事宜时,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务必遵循行政许可法要求,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牢牢把握水利部颁布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十三条红线,对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国标),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以通过审批,并且做到审批前有现场勘察、有公告,审批后有公示、有现场检查,让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始终置于“阳光”之下,接受各方监督,处处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了“后门和人情”,提升了水土保持行政审批社会公信力;为提高方案申报率,该县水保局主动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并在县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各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列为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前置条件,使县城房地产开发、采矿(石)等水土保持行政审批难点得到破解,目前,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为龙头的“三同时”制度已全面得到有效落实,房地产开发、采石、采矿、开办砖瓦厂等易造成水土流失的项目开工前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达98%以上。二是监督检查制度化,主动出击经常开展监督检查才能发现和解决问题,把人为水土流失消灭在萌芽状态,为此,该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坚持每星期巡查两次,针对不同的项目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现场检查,在检查时,要求做到检查前有水保部门下发的正式现场检查通知书,检查完成后对业主有意见反馈,有问题的有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事后所有材料进档案并有跟踪监督记录,做到有始有终,避免了项目业主敷衍监督人员现象发生,有效的促进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三是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正规化,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是检验水土保持方案落实程度的标尺,竣工验收工作开展得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好坏,因此,石城县借监督管理能力的东风,一方面对全县已建在建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分门别类建档造册,根据不同情况主动介入验收,对每个项目验收情况详细登记,并就不合格项目发出整改能知,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项目,在工作做不动的情况下,启动执法程序予以查处;另一方面极力争取县政府支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配合,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列入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流程,要求水土保持设施未通过验收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四是规费收缴标准化,规费收缴历来是倍受关注的事,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事,为此,我们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在每个办公室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前,使办事双方都清楚了解,让业主们办放心事交明白费,为避免挪用座支现象,实行收支两条线,水保监督管理人员不直接收费,规费由业主直接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交纳进财政,水保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经费由财政拔付,通过规范收费行为,避免了“人情费”和挪用座支现象发生。五是案件查处程序化,一个案件从立案查处到结案最短也要四五个月,我们总结以往查处案件的经验,防治违法单位以拖延时间的方式使执法人员延误最佳查处时间,从而导致案件查处难度增大现象,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中,我们要求监督管理人员在查处违法案件时首先要把握事态发展主动权,不管什么案件,只要一接手就要进入正式程序,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并且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标准,使每个案件都能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幅度适中,既使违法者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又受到教育,避免被违法行为人牵着鼻子走的现象发生;为提高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心,我们严格实施错案追究制,有效地避免了冤假借案的发生。通过强有力地规范监督管理行为,监督管理效益猛升,开展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以来,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与监督管理对象之间的摩擦纠纷越来越少,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社会公信力越来越高。
好剑需要磨砺方能锋芒无比披荆斩棘,好的监督管理队伍要有铁的纪律约束并经严酷历练方能成为战无不胜的“黄牌铁军”;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就是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这把好剑进行磨砺,使之在维护生态可持续发展中所向披靡。
江西省石城县水土保持局 何庆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