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市各淤地坝重点建设县全面落实管护经费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多年来,淤地坝建成后管护经费的落实,一直是困扰淤地坝管理的一大难题。2009年,临汾市大宁县率先在全省将淤地坝管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解决了淤地坝长期管护的难题。省水利厅对大宁县这一典型经验在全省进行了大力推广。目前,全省52个建有淤地坝的县,全部由县人民政府出台了类似的管护办法,全部由县级财政专列管护经费。2010年,临汾市再接再厉,全市有淤地坝的县全部落实了管护经费,共计22.56万元,其中,大宁县70000元,永和县50000元,隰县47000元,吉县46000元,乡宁县39800元,汾西38800元,蒲县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