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石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目标明确措施得力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江西省石城县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中,认真把握主动,紧扣目标下“猛药”,取得显著成绩。通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的能力明显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全县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提高到99%,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提高到86%以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率达73%。
江西省石城县是国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县,十几年来,该县一直朝着重点治理县必须是监督执法模范县的目标不懈努力,先后荣获“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先进县、全省水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赣州市先进”等荣誉。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这次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中如何实现在高起点上再上台阶,石城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充分发扬以往抓好水土保持工作的干劲,实行政策扶持,财力人力支持。一是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定位为政府重点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部署,各相关部门密切协助配合,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并切实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设置为其他相关部门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有效地促进了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和水保设施竣工验收率的提高。二是切实加强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不仅没有被撤并反而增强了,机构设置更加规范合理;为切实增强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能力,该县把省里统一配发的监督执法车专门用于执法,并且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专门添置了GPS,电脑,打印机,照(摄)像机等执法办公装备。三是强化了监督管理队伍建设,该县把监督管理队伍每周五半天例会及学习的做法上升为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监督执法人员每周五必须集中学习半天,任何人不得缺席,并定期开展模拟现场执法,以检验学习成效,通过强化学习,监督管理队伍的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四是规范监督管理行为,提高机关效能。该县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和违法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规范监督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为防止执法不公办事不正行为,该县把办事流程图、收费依据、办事服务承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监督电话做成镜框张挂在办公最显眼处,让来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办明白事交放心费;为杜绝吃拿卡要行为,该县规定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实行审批前公告审批后公示,把行政审批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避免了“人情审批、后门审批”现象,提升了水土保持部门的社会公信力。五是强化办案质量,提高违法案件结案率;为快速正确公正地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减轻损害,该县要求监督管理人员在接到举报后半个工作日内必须赶赴现场,在执法巡查中发现违法案件,当场进入查处程序,把握事态发展主动权,大大提高了违法案件查处办结率。
江西省石城县水土保持局 何庆九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