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闻

江西省信丰县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针对该县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日益突出的水土保持问题,最近信丰县政府召开了由县水保局、国土局、建设局和房管局等部门负责人列席的县长办公会议,重点研究部署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并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作出了如下规定:
    一是认真执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严把项目审批关。加强部门配合,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列入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纳入行政审批程序管理;县发展计划委、建设和国土等部门在审批立项时,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于未经县级以上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不予审批立项。
    二是认真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县水保局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做到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同时验收水土保持工程。
    三是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时依法收取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其收取标准参照《江西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收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赣价费字(1995)37号、赣财字(1995)69号、赣水水保字(1995)8号]文件执行,即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一元的标准收取。

    江西省信丰县水土保持局  郭和生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