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采取措施狠抓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年来,为全面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富宁县大力推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验收程序逐步规范。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机制。要充分认识搞好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把水土保持工作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委、政府从大局出发,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健全水保机构,加强部门协调,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和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在全县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活动,宣传水土流失治理的典型事例以及治理后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实惠,强化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使水土保持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提高建设单位申请验收的积极性。部分建设单位在水土保持方案获批后,对项目监测及水保设施验收工作重视不够,出现“轻验收”的不良现象,针对这种现象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使建设单位认识水土保持工作的危害性,以便自觉积极申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四是强化前期审批,加强监督执法。该县督促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在项目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执法,在现场执法监督时,要求建设单位认真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外,还要求其积极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落实好水保监理及监测工作,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重要的依据。
云南省文山州水务局水土保持站 (阳治爱、黄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