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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会昌县水保五大举措创新水土流失治理思路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一是水土保持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在新一轮治理中,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科学配置各种措施,实行山、水、田、林、路、房、园立体开发,综合治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桥梁,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生态支撑。
    二是以《水保法》颁布19周年为契机,部门联动,进一步增强全民水保生态环境意识。
    全力创新水土保持执法方式,配备配全执法工具。
    加强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建立预警机制,及时消除水土流失危害隐患,积极寻求执法合力。
以深入宣传水保法为载体,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印制水保法规手册发至各单位、业主,利用电视网络、电台、宣传车、上街咨询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目标,切实为新一轮治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是创新治理模式,实现治理成果产权转让,强势推进治后管护及后续管理。
    坚持治理与开发并举,按照“治流域、建基地、兴产业、富百姓”的原则,与产业开发紧密结合,实现“治一条流域,建一块基地,兴一个产业,富一方群众”的目标。通过“政策鼓动,项目启动、业主带动、利益驱动、服务推行”,成立水保科技协会推动民营水保开发模式发展。鼓励公司化、商业化进入水保领域。
    四是强化城镇规划政府行为,部门联手加大城镇水保建设力度。强化监管,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
    县政府打算制订发布《会昌县城镇水土保持实施细则》,界定城镇水保含义,并对城镇水土流失动态和防治情况进行监测。水保部门要提前介入,编制高质量的水保方案,规定没有水土保持方案的建设项目,环保、发改委、国土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与城建、国土、环卫、四创、文明、园林等部门联手,做到“施工不流土、竣工不露土”。水保全程介入,以此来推动全县城镇水土保持的进程。
    五是强化生态环境建设目标考核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严格资金管理,保证资金的足额配套。
    新一轮治理中要强化生态建设指标,对生态环境预防保护治理目标进行阶段化,阶段目标为具体化、数量化、公开化。
    落实生态补偿机制,根据中央省市的精神,打算出台地方性相关政策,从矿业、水电、水泥厂等资源开发收益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专项项目水土流失治理。

    江西省会昌县水保局   王恩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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